董事會多元化情形

本公司尊重並提倡董事多元化政策,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,本公司於111年訂定之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條第2項有關「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」,董事會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定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包括基本組成(如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)、專業背景(如: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等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,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,成員專業背景涵蓋產業、財務、行銷、科技、會計等,得以從不同角度給予專業意見;另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,截至112年股東會開會前6位董事,包括2位女性董事,比率達33%。相關董事會成員多元情形如下表:

 

本公司於112年股東常會補選兩席董事(含一席獨立董事),兩位董事具法務及產業相關之專業。